成立离岸公司 离岸公司是指在其他司法管辖权例如英属维尔京群岛(BVI)、萨摩亚、塞舌尔等成立的公司,其法律地位受到当地的法规保护。成立目的主要是为了税务安排、成为控股公司、在海外上市等。 离岸公司的优点: 高度的私隐保障,股东及董事的身份不需要公开 不需要申报税务及缴交任何税项 没有外汇管制 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 提升企业形象,便于融资 可供选择的地区: 英属维尔京群岛 开曼群岛 特拉华州 (美国) 萨摩亚 塞舌尔 新加坡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英国 服务包括: 基金结构 合资 有限责任合资公司 如欲查询更多有关成立离岸公司服务的资料,请与我们的专业顾问联络,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。